1. 承擔市總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 負責制定全市工會經審監督規章制度; 3. 指導全市工會經費的審查監督工作; 4. 負責對市總工會本級財務預決算和經濟活動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5. 負責對市總所屬企事業單位財務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6. 負責對縣(市)區工會和直接管理工會經費的基層工會財務預決算和經濟活動情況進行審計; 7. 負責對縣(市)區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進行考核; 8. 負責對工會專項經費使用進行審查審計監督; 9. 負責市總本級及對下審計檔案的整理歸檔; 10. 完成市總黨組安排的其它工作。
主 任:未填
副主任:未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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